淮南一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
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淮南一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:
一、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
(一)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
成立淮南一中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,统一指挥协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。
组 长:平 萍、李晓坤
副组长:徐朝旺、杨 赟、孔 瑾、魏希志
成 员:杨 兵、金玉辉、葛炎炎、王 虎、王 海、刘登启
束 成、杨 震、周 坦、梁姗姗、厉同喜、姚尚右
张 勇、王 郑、孙 昭、杨文岭、陈晓勇、王 俊
吕 鹏、马寿春、胡西奎
(二)传染病疫情报告人
平萍书记、李晓坤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。
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是徐朝旺副校长,具体工作由政教处副主任周坦和校医许萍负责实施,在校长室的领导下,做好本校传染病疫情、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。
二、疫情报告要求
(一)严把三个环节:传染源、传播途径、易感人群
(二)做到五早: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报告、早隔离治疗。
(三)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,做好专册登记,统计人数,患者名单、发病日期、班级分布、主要症状、目前状况、接触史等。
(四)报告流程
一旦疫情发生,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。
班主任→保健室和政教处→疫情报告人排查→分管校领导→校领导→疫情报告人→田家庵区疾控机构和市教体局。
发现甲、乙、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、24、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。
在同一班级或宿舍(≥3例/周)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(如发热、咳嗽、咽痛;呕吐、腹痛、腹泻;等等)时,校(园)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。
重大疫情(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)由疫情报告人应于2小时内上报。
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、发病时间、班级分布、主要症状、重症或死亡情况等。
(五)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,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。
附件:《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》
附件
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
(一)甲类(2种):鼠疫、霍乱。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。
(二)乙类(26种):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脊髓灰质炎、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、人感染H7N9禽流感、麻疹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登革热、炭疽、痢疾、肺结核、伤寒和副伤寒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百日咳、白喉、新生儿破伤风、猩红热、布鲁氏菌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钩端螺旋体病、血吸虫病、疟疾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。
(三)丙类(11种):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麻风病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丝虫病、感染性腹泻病(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以外)、手足口病。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。
水痘、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