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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一中校级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方案(2024年修订)
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4-10-10 14:47:23 点击次数:

淮南一中校级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方案

2024年修订)

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、奋发向上,树立先进典型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特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
第一条 评选原则

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树立典型、激励先进”的原则,每学年开展一次校级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评选和表彰工作。

第二条 评选依据

评选条件参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《中学生守则》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淮南一中校规细则》执行。团员凡有违反校纪校规、团纪团规的行为,不得参与评选。评选后若因违纪受到处分,将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
第三条 评选范围

我校所有在籍在校的共青团员。

第四条 评选比例

各班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本班团员总数的30%;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本班团员总数的5%。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不得重复评选。

第五条 评选程序

1.召开团支部大会,民主评选出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,并及时在班内公布。

2.获表彰团员认真填写《淮南一中优秀团员团干信息登记表》。

3.团支部书记和班主任在信息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,将获表彰学生名单报校团委。

4.校团委汇总各支部名单并进行审核。

5.校团委统一印制荣誉证书,并组织表彰大会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表彰。

6.班主任或团支部书记到校团委领取荣誉证书颁发,《信息登记表》由校团委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。

第六条 需要说明

1.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各团支部应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基础上规范进行。

2.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操作,不得任意扩大受表彰人数。

3.市级及以上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”原则上应从本学年度的校级表彰对象中产生。

4.每学年评选一次,评选时间与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同步进行。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再进行评选。


淮南一中团委

202410



附一:

淮南一中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评选条件

1.理想信念坚定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

2.模范遵守纪律:严格遵守《团章》规定,履行团员义务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.品德优良高尚:模范执行《中学生守则》和校规校纪,诚实守信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口碑。

4.学习勤奋刻苦: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学习成绩良好。

5.身心健康发展: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生活习惯。

6.体育成绩达标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本学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达到“良好”及以上等次。



附二:

淮南一中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条件

1.符合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所有基本条件。

2.在团支部中担任团干部职务团支部书记、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至少一学期。

3.热心团的工作,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工作能力突出,能创造性开展团的活动。

4.密切联系同学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,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。

5.所在团支部组织建设良好,活动开展有特色、有成效。